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后,如何申请领购发票
- 作者:泰顺创业网 发表时间:2019-05-08
发票作为记账,购物的合法证单,是公司后续的正常生产和销售的重要凭证。因此,企业草创之时,在办理税务登记后,必须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领购发票。
然而,很多创业者对如何领购,领购的程序,申办资料等问题不甚了解,浪费了很多不必要的时间和精力,今天就让我们创业网专家在此为您解疑答惑,排忧解难
(一) 领购发票须提交资料:
1纳税人首次领购普通发票需要提交以下资料:
《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》;《使用发票申请表》;经办人身份证;《税务登记证》副本;发票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;纳税磁卡。
发票综合管理岗负责受理纳税人首次领购发票申请,经审批后,将《发票领购簿》发给纳税人,纳税人凭《发票领购簿》核准的种类、数量以及领购方式领购发票。
2纳税人日常(非首次)领购普通发票需要提供以下资料:
《申请购买发票审批表》;《税务登记证》副本;经办人身份证;《发票领购手折》;发票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;上一次购买的发票存根联;纳税磁卡。
(二)领购发票所需程序:
纳税人(申请)→办税服务厅文书受理岗(受理并经办)→税收管理员调查核实→税源管理科科长岗(审批)→发票发售岗(发放发票领购簿),领购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凭发票领购簿核准的种类、数量以及购票方式,向主管税务机关领购发票。
(三)发票的开具和保管:
1、 发票只准本纳税单位(个人)在本市(县)范围内按规定的用途使用;
2、 发票启用前,应先清点,如有缺联、少份、缺号、错号等问题,应整本退回;
3、 填开发票时,应采用双面复写纸按顺序号全份一次复写,各栏目内容应当真实、完整,全部联次内容完全一致,未填用的大写金额单位应划上符号封顶。裁剪发票发按发票填写的金额足额裁剪,并将裁剪后留下的部分,附贴在存根联上备查,否则属无效发票,付款方不得付款。作废的发票,应完整保存,并注明“作废”字样,以备查验。
4、 发票填写后,应在发票联加盖单位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和开票人签名,否则无效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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